公共-私营-家庭协作如何驱动交通技术
哈丽特ALangfordRay和Chris阿姆斯特朗
2019年9月12日10时30分AMET
运动:
雷族
半个多世纪前 德怀特总统Eisenhober签署1956年联邦援助高速公路法,该法启动建设国家首个州际公路系统设计连接美国大城 州际计划证明几乎完全由联邦政府出资 州政府支付余下10%的费用
今日,我们很少看到如此规模的公共工程项目,部分原因是政府要么不愿意或无法用公共货币为如此庞大和雄心勃勃的计划提供资金。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探索新模式为这些努力筹资和管理
资助未来路
公共-私营-慈善伙伴关系就是这样一种选择。在模型中,项目筹资可分给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两者可共同寻找来自私营部门的伙伴执行项目公共资本和慈善资本加之私营部门能力和效率新方式解决国家面临的交通移动问题
政府机构负责确保其公民安全并增进其福利,但他们可能规避风险慈善组织则比较灵活地创新未经测试或鲜为人知的社会或社会问题解决方案当两个实体都有一个共同目标时,很容易看到这些伙伴关系提供的潜力。